D.国巨员工福利:
(A)我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下,规定退休金损益宜分期摊销。转换至IFRSs后,选择将确定福利计划之精算损益全数认列在其它综合损益项下,于权益变动表认列入保留盈余,后续期间不予重分类至损益。
(B)我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下,估算预计给付义务、累积给付义务、既得给付义务、服务成本与利息成本时所用之折现率,应参酌下列诸因素订定:
(1)退休基金指定保管运用机构所采用利率之长期平均数,
(2)目前已存在且预期可存续至退休金给付到期日之安全性较高之固定收益投资报酬率.
(3)向保险公司购买年金合约,由保险公司届时支付退休金给付时,该合约之隐含利率。转换至IFRSs后,应参考报导期间结束日债信质量较高之公司债市场殖利率。若公司债市场不活络,应参考报导期间结束日政府公债之市场殖利率。公司债或公债之货币与期间应与退休金计划之货币与估计期间一致。
(C)我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下,短期支薪假给付无明文规定,通常于实际支付时入帐。转换至IFRSs后,对于可累积支薪假给付,应于员工提供劳务而增加其未来应得之支薪假给付时认列费用。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