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国巨科技艺术创作奖征选简章
一、宗 旨:
国巨基金会(YAGEO Foundation)与亚洲文化协会(Asian Cultural Council)合作,共同赞助一名台湾艺术家,赴纽约市Location One 科技艺术村,进行研习进修及创作发表,以提升台湾科技艺术创作潜能,并建立国际文化之交流管道。
二、主办单位:国巨基金会
三、合作单位:亚洲文化协会
四、申请资格:
1. 具备中华民国国籍之国民,且在台湾地区生活与创作者。
2. 以视觉艺术家为主,且非学生身份,并曾有过二次展览经验以上者。(以申请时为凭)
3. 具备英文沟通能力者。
五、申请方式:
1. 申请期间:自2003年12月15日起可亲至亚洲文化协会台北分会索取中文简章及申请表格;或附回邮信封函取;或以e-mail索取(e-mail: acctpe@tpts4.seed.net.tw 郜巧珍)。申请截止日为:2004年1月31日。
2. 送件方式:亲送及邮寄均可,所有送件数据存盘,恕不退件。(邮寄请以挂号邮件寄送,以邮戳为凭)
3. 申请地址:106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303号10楼之2 亚洲文化协会台北分会 郜巧珍
4. 询问专线:
* 国巨基金会 朱惠芬886-2-29177555 ext. 3794;e-mail: beryl.chu@YAGEO.com。
* 亚洲文化协会台北分会 郜巧珍886-2-87718836;e-mail: acctpe@tpts4.seed.net.tw。
六、申请数据:
1. 本奖助之中、英文申请表格各一份。
2. 说明信:创作作品说明,补充于表格中未能详细说明之事项。
3. 近二年作品135正片6-10张、或VHS录像带、或CD光盘,并且标示中英文作品名称、媒材、尺寸、及创作时间。
七、评选结果:
预定公告暨通知获选人为驻地艺术家之时间为2004年6月。
八、注意事项:
驻地艺术家所缴交之数据(含作品),如经查证有违反实情者,即刻取消其资格,并赔偿本基金会已支付之一切费用,另所涉法律责任,由其个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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